重大突发事件中,政府在信息公开和发布方面总是遭遇困局,这一方面与突发事件本身因素复杂、变化迅速有关;另一方面,与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发布机制也不无关系。国办在印发的《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中也指出,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工作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宣传部门职责与职能部门职责的分离

 
 
 

突发舆情处置和引导往往涉及多个部门,由于目前尚无厘清不同部门职责的具体规范,相关部门对新环境下舆情处理中的角色定位还不是很清晰,舆情处置中经常会出现部门职责分离、配合不力的问题,导致信息发布效果不佳,不能准确回应民生关切。

 
 

统筹不足,官方回应力不从心

 
 

实际上,在很多突发事件的舆情回应中,宣传部门与业务部门因为信息共享与互动不足,导致在新闻发布会上的被动、延迟,常常引发网民不满和质疑。

 

没有完善的部门联动机制,一些新闻发言人在回应中会多次出现“不清楚”、“不掌握”、“相关单位没有参加本次发布会”、“将尽快了解”、“需要向同事核实”等措辞,成为引发次生舆情灾害的导火索。

 
 

强调主体责任与部门合作

 
 

在现实实践中,一提到舆情处置和回应,多数人首先会想到这是宣传部门的事,所以很多时候,一旦有突发舆情,宣传部门神经绷紧、紧急“灭火”、奔走相告,却深感力不从心、收效甚微。对此,国务院曾发布相关文件,促进引导政府信息公开,其中多次强调舆情处置中信息发布的联动机制

 

同时,《通知》又提到,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务舆情,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回应工作,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协商,确保回应的信息准确一致,本级政府办公厅(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必要时可确定牵头部门。可见,舆情引导与回应,不只是宣传部门的事儿,还需要加强各部门的舆情回应协调工作。

 
 

以点带线,加强联动,

 

 
 

众所周知,在舆情回应中,有一条重要的原则是“事件处理第一位,舆情处置第二位”。舆情处置不仅仅是宣传部门的事,还需要职能部门通力配合,提供后援,通稿公告都只是在答疑解惑,寻求民众理解信任,为处理问题提供缓冲时间,只有真正把问题解决了,舆情才会自然消解。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宣传部门与业务部门联动应对舆情的合作机制,应该要化为各级政府的常态工作,纳入日常考核中。宣传部门通过各种渠道收集舆情,根据主体责任传送至各相关单位、部门,各单位、部门处置完毕后反馈至宣传部门,由宣传部门进行回应。

 

对一个单位不能解决的舆情,要牵头组织联络相关部门单位共同研究协调解决。在重大突发事件中,这种建立在日常运作基础上的舆情联动合作机制,必然能发挥重要的作用。

 

原标题:宣传部门职责与职能部门职责的分离

文章来源:新华网

图片来源:百度图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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