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陕西省高陵县村民状告公安局
庭审现场严肃庄重 多家媒体受邀旁听
 
     据了解,6月21日,高陵县通远镇官路村周家组一装载机正在村头水渠开挖,村民周某等人因工程施工未获得村民同意且赔偿未到位遂上前阻拦,后因雨天为保险起见将施工车辆开回了自家后院。7月11日,高陵县公安局以扰乱生产秩序为由对周某作出行政处罚拘留10日的决定,周某对此行政处罚决定不服,遂将高陵县公安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处罚。
     9月25日上午9时许,高陵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本案审理过程中,高陵县人民法院在审查案情、客观公正审理案件的同时,还突出加强了司法队伍建设,庭审过程中,书记员、合议庭人员等仪表端庄,表达专业规范。此外,法制日报、西部法制报、陕西电视台、华商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也对此案进行了现场旁听。这是高陵县人民法院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首次进行的群众参观庭审、案件审理。
     案件开庭审理后,双方充分展开辩论,审判长、合议庭对案件庭审过程中出示的证据、证词等进行严谨核实与审查,审理持续了近3个小时,最后法院决定此案择期宣判。
    高陵县法院副院长张少民告诉记者,此案的审理在规范行政机关执法行为的基础上,更好的保护公民权利;同时指导群众在处理日常事务时也要依法进行。

作者简介

景双虎,陕西和谐法制网执行总编,记者部主任  。 
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曾在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经文保支队工作。曾任科长,大队长职务。2006年先后在国家发改委《中国改革》杂志社西北办事处任真相调研员。人民代表报社陕西记者站记者。公民记者网站副主任。
2011年任公民记者网调查部主任。当年在西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学习,并考试获得国家新闻总署统一颁发《新闻采编人员资格证》书。
  2012年参加国家新闻总署全国互联网新闻编辑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2013年参加全国互联网信息与新闻编辑培训,并取得互联网协会颁发的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