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赛蜜事件启示录

安赛蜜事件启示录

    2010年春节前,广东省工商局在对应节食品的年终检查中,在茂名市场上发现由上海丝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周口金丝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50g低聚异麦芽糖型无蔗糖代可可脂巧克力,含有安赛蜜成份。春节后在广东省工商局网站上公布为不合格产品。

    金丝猴总公司得知这一消息后,立即召开高层紧急会议,在没有完全弄清楚事件真相的情况下,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向公众和媒体做出四项声明:承认在生产管理过程中对子公司管控不严,致使员工按照旧标准在产品中误加了安赛蜜;立即对产品进行批号追溯,锁定销售区域,全部召回该批次产品:全面审计上游原料供应、原材料库存管制以及生产过程质量体系,确保为消费提供安全的高品质产品;对这次标准执行上所产生的失误表示歉意,并感谢政府执法部门、社会公众、媒体所给予的指导与监督。

    随后一些小媒体和不知名的网站片面曲解扩大事实,借助“3·15之机大势炒作,有的媒体甚至以食用安赛蜜会引起血小板减少导致急性大出血为题蛊惑消费者,一时间全国200多家媒体竞相转发,致使事态迅速扩大。面对这一危机,公司再次召开高层会议研究应对措施,会议决定以最快的速度寻求政府主管部门和权威专家的支持,随后立即派员去北京与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糖果专业委员会、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食品添加剂协会等单位取得联系,经与国家各职能部门和专家沟通后对此次安赛蜜事件做出如下说明:

    安赛蜜是一种人工甜味剂,易溶于水,口感好,没有营养,无热量,具有在人体内不代谢、不吸收的特点,是中老年人、肥胖病人、糖尿病患者最理想也是目前世界上最稳定的甜味剂之一。我国卫生部于1992年批准安赛蜜用于食品、饮料领域,但不得超标使用。安赛蜜在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2008年6月实施)以前的版本中,允许添加到糖果类中(含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故在巧克力中添加安赛蜜在我国是允许的,但由于2007版中增加了食品分类系统,其分类系统中规定巧克力不再包含在糖果类别中,因此2007版中出现了不再允许安赛蜜添加到巧克力中的现象:如果巧克力制造企业在生产中还要继续使用安赛蜜的,可及时向国家食品卫生添加剂标准委员会提出申请。

    经过安赛蜜事件,我们可得到如下启示:一是作为食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执行,不得有一丝一毫的马虎。并在日常工作中对生产人员严加管理和培训,不断提升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能力。二是企业在遇到危机时应立即寻求国家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支持,这次事件出现后由于个别媒体推波助澜地片面报导,一时间给企业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但在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糖果专业委员、中国添加剂协会的帮助下,迅速平息了这场风波。三是要寻求正面媒体特别是行业媒体的帮助和支持,在这次事件中得了《中国糖果》杂志、中国食品质量报、消费日报等多家媒体的大力支持。对那些专门以收取企业费用为目的小报刊、小网络坚决予以抵制;四是事件出现后企业要迅速作出反应,立即采取行动,第一时间把事件真相向社会公众和媒体说明,以免那些别有用心的人和不良媒体钻空子。并注意安抚好内部员工和企业经营伙伴,以便顺利渡过危机。
 
作者:
郭树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