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机公关不要避重就轻,要通过多渠道化解危机


何为危机公关?简单说就是面对突然发生的变故,相关部门为避免或者减轻不良影响,主动迎接挑战,适时发布信息,引导舆论发展,多渠道化解危机,不断赢得媒体和公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塑造积极正面的公众形象。 

处理突发事件——从危机中赢得转机

 

工作关系着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公平正义与每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政法领域的任何一起突发事件都可能演变为突发公共事件。突发事件发生后,政法机关的信息发布策略,简单来说有三点:一是及时,二是对路,三是巧妙。  

 (一) 第一时间介入,防止事件升级

 

媒体应对与突发事件处置同时启动。突发事件的信息传播,往往具有“先入为主”的特点。即谁最先抓住受众,谁就抓住了引导舆论和设定公众“认知议程”的先机。

因此,必须把媒体应对工作放在与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同等重要的地位,让负责发布消息的部门第一时间获得真实信息。

应急发布贵在快,不在全。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把自己掌握的、可公开的信息第一时间向媒体通报。

 

抢先占领电子网络等新媒体的滩头阵地,再借助于传统媒体、主流媒体的权威性,让群众可以核实、验证,从而牢牢掌握信息发布的主导权、控制权和影响权。  

 (二) 发布权威信息,占领舆论制高点 

 

在事件发生、处置的每一个关节点,要及时准确、不间断地发布权威信息,纠正某些媒体的不实报道,主动帮助公众了解事件的全貌

 

动态发布信息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及时。如果信息发布迟滞于事态发展,关注事态发展的公众就会产生新的猜疑。

 

二要口径一致。动态发布信息意味着要多次甚至多人面对媒体,这时就要注意前后口径一致。口径一致的前提是始终实事求是,尊重事实。

 

要注意针对性。当出现与突发事件相关的新的舆情动向时,应该有针对性地发布信息,主动引领舆情。

 

四要保持与媒体沟通渠道的畅通。

  (三) 投其所好,选择表达方式 

 

要遵循新闻运作规律,了解记者采访意图,研究受众群体心理特点和接受习惯,以受众需求为中心,而不是以领导和机关自我宣传为中心。自觉选择那些具有新闻价值的信息,少讲空话、套话,多讲事实,多用数据

 

总而言之,只要处理好舆论监督、独立司法和司法公开三者之间的关系,那么舆论监督与政法工作之间的关系便会走上良性循环的道路,政法工作在媒体舆论的监督下趋向公开公正,舆论表达在政法工作的保障下更加真实自由。 

 

原标题:开展危机公关 有效应对网络谣言

文章来源:360图书馆

图片来源:百度图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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