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的若

发布内容: 我省出台《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时    间: 2012年5月15日14时 地    点: 辽宁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 辽宁省中小企业厅 发 布 人: 辽宁省中小企业厅副厅长李秀林 主 持 人: 辽宁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外宣新闻处副处长王易红 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主持人辽宁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外宣新闻处副处长王易红: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政策措施,以我省小微型企业发展现状和当前需要出发,进一步明确和深化我省促进小微型企业发展的现行政策,我省将出台《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今天我们请省中小企业厅的有关领导向大家介绍文件的有关内容并回答记者关心的问题。首先我向大家介绍参加新闻发布会的有关领导:省中小企业厅副厅长李秀林先生、省中小企业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冯国军先生、省中小企业厅经济运行处处长孙家汉先生、省中小企业厅融资担保处处长王怡爽先生。欢迎各位领导的到来。下面请省中小企业厅副厅长李秀林先生向大家介绍《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有关情况。   [2012-05-15 14:02]   辽宁省中小企业厅副厅长李秀林: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首先,我代表省中小企业厅,对新闻界朋友多年来对中小企业厅工作给予的支持,对全省中小微企业发展给予的关注和呼吁,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对省新闻办安排今天的新闻发布会,表示由衷地谢意!   [2012-05-15 14:03]   辽宁省中小企业厅副厅长李秀林:今年4月16日,省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于5月2日以省政府文件辽政发【2012】19号文件正式印发。这是我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帮助小微型企业克服当前困难,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而制定出台的一份重要文件。下面,我就制定出台《意见》的背景和主要内容以及对《意见》的贯彻落实,讲以下三点意见。   [2012-05-15 14:03]   辽宁省中小企业厅副厅长李秀林:一、制定出台《意见》的背景。小微型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民营企业的主体,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省一贯高度重视小微型企业的发展,长期以来始终把发展中小微型企业特别是小微型企业作为加快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并给予重点扶持。近年来,相继出台了《辽宁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辽政发[2008]28号)、《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辽委发[2010]14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辽政发[2010]32号)等一系列法规和政策文件,促进了中小微型企业特别是小微型企业的又好又快发展。2011年,全省共有民营企业183.28万户,其中小微企业占99.9%以上,大中型民营企业只有1062户;从业人员1129.57万人,其中小微企业占95%以上;营业收入59213.5亿元,其中小微企业占90%;上交税金1651亿元,其中小微企业占80%。由此可见,小微企业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已经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2012-05-15 14:05]   辽宁省中小企业厅副厅长李秀林:近年来,宏观经济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特别是去年以来国际市场陷入低迷,国内经济增速下滑,严峻的经济形势为我省小微型企业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从国际上看,市场需求不足,国际产业竞争加剧,贸易保护主义增强,使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国际环境更趋严峻。从国内看,要素成本不断上升,投资和需求放缓,节能减排压力增大,企业生产经营环境进一步趋紧。去年以来逐步显现的要素价格上涨、银根收紧、出口受阻和招工难等问题,使我省小微型企业发展雪上加霜。据有关方面去年底对我省中小微型工业企业盈亏现状所做的调查显示,在抽样调查的1875家中小微型企业中,盈利、持平和亏损的企业分别占33.92%、34.72%和31.36%,其中小微型企业亏损面更大。   [2012-05-15 14:06]   辽宁省中小企业厅副厅长李秀林:针对小微型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党中央、国务院给予了高度关注,积极应对,果断决策,于2011年10月12日和今年2月1日两次召开常务会议,专门研究小微型企业发展问题,提出了很多有针对性的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财税、金融等方面对小微型企业给予了很大支持。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税总局等国务院有关部委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2012-05-15 14:07]   辽宁省中小企业厅副厅长李秀林: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促进我省小微型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王珉书记今年2月1日、2月7日两次批示和政高省长2月6日、3月25日两次批示的精神以及刘国强副省长的具体要求,同时结合省政协第十届十六次会议专题研究中小企业发展和全民创业的会议精神,我厅代省政府起草了《意见》,并在征求省(中)直29个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在4月16日的省政府常务会议上正式通过。   [2012-05-15 14:08]   辽宁省中小企业厅副厅长李秀林:二、《意见》的基本内容。《意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政策措施为重点,从我省小微型企业发展现状和当前需求出发,进一步明确和深化了我省促进小微型企业发展的现行政策,并借鉴了山东、江苏、河北、青海等其他省市出台的最新政策规定。《意见》分五部分,共有26条政策措施,包括财政资金支持、多渠道融资、减轻税费负担、支持开拓市场、改善和强化服务等方面内容。《意见》中部分政策条款突破力度大,针对性强,含金量高,总体上有较强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充分体现了国务院大力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的精神和要求。   [2012-05-15 14:09]   辽宁省中小企业厅副厅长李秀林:1、继续加大对中小微型企业的财政支持力度。《意见》要求,省市两级要扩大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省本级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自2012年起从4800万元增加到1亿元。针对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问题,《意见》提出,省市两级都要建立中小微型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省本级财政每年安排该专项4000万元。为鼓励创业,加大财政扶持,《意见》规定,鼓励各市建立创业种子基金,2012年省本级财政安排5000万元,按各市建立的创业种子基金额度10%的比例给予补助。《意见》还规定,2012年省财政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的中小微型企业“专精特新”专项资金,支持中小微型企业“专精特新”项目。同时还要求政府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中小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50%。   [2012-05-15 14:10]   辽宁省中小企业厅副厅长李秀林:2、多渠道解决小微型企业融资难题。《意见》切实贯彻了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政策精神。《意见》规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确保小微型企业年新增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对小微型企业金融服务实行差异性监管,提高小微型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支持小微型企业上市直接融资等。《意见》提出了增强小微型企业贷款利率透明度,制定差异化的风险定价策略;鼓励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发适合小微型企业贷款需求的融资产品;加快发展小型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完善中小微型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等新政策和新措施。这些政策的出台,为解决小微型企业资金紧张、贷款难问题将起到重要作用。   [2012-05-15 14:11]   辽宁省中小企业厅副厅长李秀林:3、减轻小微型企业税费负担。《意见》对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清理纠正金融服务不合理收费等政策进行了细化,特别是对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政策,我省执行了月销售额或营业额20000元的国家规定上限标准,扩大了优惠政策的覆盖范围。《意见》还具体落实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和《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1]104号),提出了延长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期限和清理涉小微型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规定。《意见》还将我省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政策从2012年底延期执行到2015年底。   [2012-05-15 14:12]   辽宁省中小企业厅副厅长李秀林:4、支持企业开拓市场。针对中小微型企业在政府采购中比例不高问题,《意见》贯彻了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要求采购预算总额的30%要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其中不低于60%的比例留给小微型企业。为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意见》对支持小微型企业出口采取了一些新举措,要求按照《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小微型企业组织项目参加境外展览、推介等活动给予扶持;对小微型企业进出口业务开展金融服务、技术服务。   [2012-05-15 14:13]   辽宁省中小企业厅副厅长李秀林:5、改善和强化对小微型企业的服务。在加强为小微型企业服务方面,《意见》重点从加强政府服务力度,推进企业自身改革创新,深化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完善规划监测考核机制等方面提出相关政策规定。为改善和加强对企业的服务,《意见》提出,要加快建设省中小微型企业公共服务网络中枢平台和覆盖全省市、县的中小微型企业服务窗口,并强调要继续实施万名企业家培训工程。在推进企业自身改革创新方面,《意见》提出了加强小微型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通过税收政策引导企业从事环境保护产业等产业转型的政策要求。在深化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完善政府职能方面,《意见》进一步贯彻了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加强小微型企业经济运行统计监测工作的政策精神,提出了建立定点帮扶制度、落实县政府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主体责任、增强县和促进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能力、完善中小微企业政策和制度体系等一系列新的政策措施。   [2012-05-15 14:14]   辽宁省中小企业厅副厅长李秀林:三、贯彻落实《意见》的几点要求。制定出台《意见》,是省委、省政府十分关注的一件大事,是我省今年推进小微型企业发展的一项重点工作,必须切实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搞好《意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1、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开展《意见》宣传活动。《意见》是我省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的一份重要文件。全省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意见》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把它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实抓好。要通过组织召开《意见》研讨会、座谈会,解读宣传《意见》各条款政策内容;要结合贯彻国务院有关发展小微型企业政策措施印制小微型企业政策汇编,开展送政策到企业活动;要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媒体,宣传报道《意见》制定出台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及社会反响;要注意总结宣传贯彻《意见》的典型经验,以及落实《意见》取得的成效。通过广泛宣传,不断提高《意见》的社会认知,不断放大政策效应。   [2012-05-15 14:15]   辽宁省中小企业厅副厅长李秀林:2、加强沟通协调,全面贯彻落实《意见》。这次制定出台的《意见》,内容涉及财政、税收、金融、外经贸等许多方面,一些政策措施有许多创新和突破。落实这些政策措施,需要各相关部门的配合与协作。为此,全省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在《意见》落实工作中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加强与财政、金融、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建立《意见》落实协调机制,密切配合,各司其责,把《意见》中规定的扩大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设立贷款担保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创业种子基金、“专精特新”专项资金政策落实好;把加大对小微型企业的信贷投放,开发融资新产品和融资新方式等金融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全面落实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结合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目标绩效考评,转变各级政府职能,下放审批权限,把小微型企业发展目标切实纳入各级政府重点工作议程。   [2012-05-15 14:16]   辽宁省中小企业厅副厅长李秀林:3、加强《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政策的效力在于落实。为使《意见》各项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实,下半年,省中小企业厅将联合省政府有关部门,并会同省人大和政协相关部门,在全省组织开展《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市落实《意见》的具体配套政策文件制定情况,财政、金融、税费等政策落实情况,政策落实取得的成效,以及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等。通过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进一步促进《意见》各项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使小微型企业切实享受到政策优惠。   [2012-05-15 14:17]   辽宁省中小企业厅副厅长李秀林: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国务院4月19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全省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紧紧抓住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发展小微型企业的有利时机,结合《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进一步促进全省小微型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为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做出新的贡献。谢谢大家!   [2012-05-15 14:18]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