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期全国企事业媒体培训班开班通知

关于举办第十一期全国企事业媒体新闻采编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全国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企事业的不断发展壮大,企事业单位与社会的交流互动越来越频繁和紧密,企事业媒体作为传达企事业理念、弘扬企事业精神、宣传企事业形象的重要手段,已成为企事业与社会交流沟通的纽带与桥梁,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广大企事业媒体新闻工作者已成为中国传媒领域一支特殊而不可忽视的力量。
       为加强对企事业媒体新闻采编人员进行较为全面、系统的培训,提升其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促进企事业媒体在为企事业服务和扩大社会宣传的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和北京天健地坤文化交流中心定于2012年6月15日至6月20日在山东省青岛市举办“第十一期全国企事业媒体新闻采编业务培训班”。

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人员
全国各企事业单位印刷媒体及网络媒体负责人、采编人员、企业网站编辑、业务骨干、撰稿人、通讯员以及主管部门领导等相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1.新闻学基础知识
2.新闻报道策划与媒介融合报道
3.深度报道的理念与实践
4.企事业媒体采编策划
5.新闻采访的专业化与职业化训练
6.新闻写作内容、形式与手法创新
7.企事业媒体出版运作与版面编排技巧
8.观摩考察

三、授课专家
以上内容将由国内知名学者、新闻界资深记者、媒体研究专家等讲授(详见课程安排表)。

四、培训费用
1.培训费: 2800元/人,报到时交纳。
2.食宿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食宿费:标间每天300元/人;单间:每天420元/人,不住宿午餐60元/人)。

五、报名咨询
1.培训监督指导电话:010-68008860   010-68003508
2.报名咨询电话详见报名表。
3.请各有关单位于6月12日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的报名回执传真至总署教育培训中心。中心网址:www.gappedu.gov.cn

六、相关事宜
1.报到时间:住宿同志6月15日(周五)全天报到,不住宿同志6月16日(周六)上午8:00(开课之前)报到。
2.培训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报到时请交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名片1张。

七、结业
凡学完培训要求课程者,由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附:第十一期全国企事业媒体新闻采编业务培训班报名回执
全国企事业媒体新闻采编业务培训班课程表
 
 
 
   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       
北京天健地坤文化交流中心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责任编辑:小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