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高悬 直刺

 

利剑高悬  直刺

  警队挥剑斩“毒瘤”
                     
  何靖,男,中共党员,广东德庆人,研究生学历,二级警监警衔。案发前任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同时兼任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曾任(原)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原)花县公安局副局长,(原)花都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增城市市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白云区区委常委、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
  2013年7月25日,何靖受贿案由深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刑事庭开庭审理。
  从法医到市局副局长
  1984年,何靖从广州医学院毕业,开始参加公安工作,在(原)花县公安局担任法医。此后16年,何靖一直在花都任职,先后任(原)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原)花县公安局副局长。1993-1999年期间,何靖任职花都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花都年鉴记载,1997年5月,花都市暴发暴雨洪灾,何靖带领100多名公安干警深入到重灾区五联30多个小时,一直现场指挥干警并亲自动手刨挖被埋的群众。
  2000-2002年期间,何靖任职增城市市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其间,增城市公安局荣获2000年度”全国优秀公安局”称号,是广州市公安系统第4个获得该称号的单位。同时,从2000年起,增城市看守所开始为期三年大规模的重建和扩建。2001年,增城市看守所被广东省公安厅指定为全省监管系统警务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
  2003-2005年11月14日,何靖任职白云区区委常委、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其间,白云区开展“严打”整治行动取得较好效果,刑事案件有所回落。2003年,白云分局还被评为全国严打整治优秀单位。
2005年11月14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任命何靖为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随后几年,何靖被任命为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同时兼任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
  性格矛盾,做派争议不断
  在不同的人眼中,何靖是多变的。有人说他脾气狂躁,喜欢拍桌子发火、责骂下属,有时“前一秒钟还好好的,后一秒就暴跳如雷”,甚至会摔烟缸发泄,或对着向他汇报工作的民警破口大骂;有人说他在业务上曾是把好手,“办事雷厉风行,非常有魄力”,“工作不分时间,经常晚上审稿批复材料,没日没夜”,甚至“随时会通知开会,哪怕是晚上11点”。一位政法记者则回忆说,何靖的普通话不太标准,“即使是用录音笔录了何靖的发言,反复听多次仍旧难以完全听懂”,让人十分头疼……一方面是脾气暴躁,另一方面何靖还非常热爱文学,曾著书两本。第一本是他亲自撰写的小说《猎狐》,2009年由群言出版社出版。第二本则是他参与主编的报告文学作品集《雨雪映警徽》,2008年由花城出版社出版,该书反映广州市公安2008年春运时期“战风雪,保春运”的英雄事迹与工作实况。
  何靖还经常因为自己的个性言论引起群众非议。在担任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期间,他曾因公开言论被推上风口浪尖。2008年4月6日,香港亚洲电视艺员谭静半裸吊挂在广州市一栋住宅楼11楼至12楼之间的横梁上死亡。后来,死者身份很快得到了知情人证实,并被媒体公布了出来。但何靖仍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经过初步调查,死者身份怀疑是性工作者,从现场的证据看,她有可能是自杀身亡”。这引起了社会极大的反响,纷纷指责何靖和公安局“不负责任”。
  2012年6月18日,何靖就广州市开展的“三打”(即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商业贿赂)活动接受了媒体采访,并就进一步推进打击欺行霸市等问题表态,称“要深挖‘保护伞’”。这是何靖最后一次出现在公众视野里。
知法犯法,甘做“保护伞”
  检方透露,何靖因职务的关系成为休闲娱乐行业老板眼中的“香饽饽”。因为何靖分管治安,许多休闲行业老板争相“拉关系”、“求关照”。其中,广州市白云区一家卡拉OK俱乐部因为治安问题,被公安机关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该俱乐部股东找何靖“打招呼”后,俱乐部一周后就得以重新开张。为答谢何靖的帮忙及日后继续获得关照,该股东先后送给何靖人民币42万元、港币6万元。为了给这个实权人物送钱,该股东也颇费心思,听说何靖女儿在香港工作,立即以此为由,送给何靖妻子港币数万元。何靖妻子将此事告知丈夫,何靖知道该股东在拉拢讨好他,欣然收下这笔钱。
  何靖还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创收”。广州市白云区一家物业有限公司的老板,其朋友涉嫌窝藏罪,该老板请何靖“打招呼”后,其朋友一审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二审改判为3年;后又因赌博被公安机关查处,由于何靖的“打招呼”,最后也未作刑事案件处理。该老板的亲戚在家打麻将赌钱被公安机关抓获,又因为何靖的“帮忙”,其亲戚未被治安处罚。该老板先后送给何靖人民币85万元、港币26万元、美金1万元,并通过何靖妻子送上人民币11万元的红包。
  何靖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下属多名公安民警在职级升迁、工作调动、岗位安排等方面提供关照,以此敛财。广州市白云区某镇党委副书记曾与何靖有隶属关系,何靖为其在职务晋升方面提供帮助,多次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31万元。因为何靖的“照顾”,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分局某民警承包经营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下属企业,其亲属工作岗位也被安排,何靖因此收受该名警以“利润分红”和“感谢费”等名义贿送的钱款共计人民币320万元、港币4万元。
  令人反思的是,从为官清廉的法医到甘为“金钱奴”的市局副局长,随着权利的不断矿大,“办事”明显好办多了,“业绩”也能迅速上涨。何靖之所以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归根到底是私欲心作怪。他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做谋求私利、满足私欲的工具,视法律如儿戏,心中没有对法纪的敬畏,漠视人民利益。
  一直以来,中国的反腐倡廉制度多如牛毛,但贪污腐败的问题却层出不穷,“腐败问题”像是叛逆的少年,必须忤逆着“制度”父亲。贪污腐败如此盛行,关键在于执行层面。如若“父亲”多加看管,严肃的鞭策着“少年”,而不是以“溺爱”的方式赋予他更多的权利,结果是否会截然不同?官员腐败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如何预防腐败?关键在于让权利能够得到监督,不断加强政府官员法纪学习,强化法纪观念,改变“官老爷”的作风,才能在根源上防止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在此,不得不深思一个问题:在法治如此盛行的时代,本可以用法治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为何更多的人选择采取“歪门邪道”的方式解决问题?这种“变通”的方式何时能得以消逝?

作者简介

佟海霞,湖南省怀化人。毕业于湖南广播电视大学。现任检察风云广东站站长。曾是《中国经济导报》广东记者站记者、《市县领导月刊》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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