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是新闻发言人

李新民

  新华社高级记者、新华社新闻研究所特约研究员、新华经参研究院院长、经济参考报产经中心副主任、中国传媒大学兼职教授。

  作为媒体人,笔者深知,往往在关键时刻,特别是遇到重大突发负面事件时,记者能够采访到涉事单位的“第一新闻发言人”即一把手很难,能够采访到兼职或专职新闻发言人也非易事。在这种情况下,记者常常会从涉事单位的相关人员那里了解情况。也就是说,此时该单位的所有接受采访的人事实上都是“新闻发言人”。

  2009年10月上旬,针对中国五矿邯邢矿山局下属两家铁矿非法排放尾矿造成污染一事,笔者来到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河北省武安市环保局采访主要领导。当时,局领导不在单位,局办公室一位负责人在跟记者聊天时透露说,对于非法排尾一事,当地政府不是不知道,但却管不了,因为“矿山局是中央企业,财大气粗,根本不把地方政府的执法人员放在眼里”。这位工作人员也许没想到,正是他的这番话成为记者报道的重点——《中国五矿两铁矿非法排尾 当地政府称“管不了”》[1],也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全国40多家媒体对此发表评论声讨中国五矿。

  事实上,在记者眼中,一个机构或组织的所有人甚至包括大门口的保安,都代表着这个机构或组织的形象,都是“新闻发言人”。
  2016年12月5日上午,针对河南鹿邑县法院发生的“网上显示判决书与实际生效判决书不一致”的怪事,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两名记者随同当事人前往法院采访。正在值班的法院法警大队长张某看到有记者在大门口用摄像机拍摄,便指使保安上前阻止。保安与记者发生冲突,在争夺摄像机过程中,将摄像机目镜损坏;另一名记者用手机继续拍摄,保安发现后将该记者的手机收走。记者摄像机记录的视频材料显示,保安出言嚣张:“记者算什么,你以为你是中央级的啊!”此事被公开曝光后,鹿邑县法院形象受到重创。县委政法委最终做出处理:法院法警大队长张某,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建议法院免去其大队长职务;涉事保安则被治安拘留并辞退。
  笔者认为,与其让记者从一位对新闻事件不太熟悉的普通官员那里获得消息,或者从值班门卫那里听到雷人的话语,而发出糟糕的报道,不如让记者从受过训练的职业新闻发言人那里获得准确而全面的信息,做出客观的报道。这也就是今天各个机构和组织都要确定新闻发言人并公开发言人联系方式的一个重要原因。


  本文摘自《新闻发布实训——新闻发言人的使命与智慧》(高钢、万里主编,中新智库(北京)文化发展中心组织编撰,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