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六大忌
本文摘自《新闻发布实训——新闻发言人的使命与智慧》(高钢、万里主编,中新智库(北京)文化发展中心组织编撰,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本文摘自《新闻发布实训——新闻发言人的使命与智慧》(高钢、万里主编,中新智库(北京)文化发展中心组织编撰,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利用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新型传播方式不断涌现,政府的施政环境发生深刻变化,舆情事件频发多发,加强政务公开、做好政务舆情回应日益成为政府提升治理能力的内在要求。经过多年努力,各地区各部门政务公开和舆情回应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发布、解读、回应衔接配套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持续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制定本实施细则。